男大生闖台積電女廁偷窺遭逮竟辯是「跨性別者想化妝」
1小時,偷窺意圖明顯,駁回上訴。判決書指出,盧男在去年6月某天進台積電女廁偷窺,拿iPhone 12 pro穿過牆板下方縫隙,利用手機螢幕窺看隔壁間女廁狀況,之後又拿手機當鏡子,窺視女子如廁。。不久後,另名女子進廁所,盧男故技重施,而女子發覺有異,將盧男手機踢開,並通知保全到場並報警,盧男被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。盧男辯稱,他是跨性別者,原本想進男廁,但因為有人才到女廁化妝,而因為要上廁所,所以把包包放在地上拉鍊沒拉,手機才露出來,他包包還有其他東西也是黑色,不確定被害人看到的是不是手機,「我才發現我的包......